一、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为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时,实行一审终审的一种简易民事诉讼程序。
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哪些案件?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为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且该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受理。
三、小额诉讼程序中的“小额”如何界定?
小额诉讼程序中的“小额”,是指当事人争议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及的财产金额(即诉讼标的额)应为受诉的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所在省份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一般根据该省上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并确定。
四、小额诉讼程序有哪些特点?
(一)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限制。
(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送达诉讼文书等。
(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在一个月内审结。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审结的,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次数均有限制。
(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即可依据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五、小额诉讼程序如何收取诉讼费?
小额诉讼程序通常按件收取诉讼费,一般为10-1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高院根据本省情况自行制定并在本省范围内施行。
六、小额诉讼程序能否转为普通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提出异议,且该异议成立或者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可以裁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七、如何确定案件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案件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般由受诉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在立案审查时决定。受诉人民法院决定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在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时,应一并送达《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