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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执行新法预热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发布日期:2015-05-11 16:47

(通讯员 徐闻悦)上月,bet77365行政审判庭审理的一宗税务行政管理纠纷案件,被告三亚市河西区地税二局局长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机关首长亲自坐上被告席,这是近年该院受理案件中极为罕见的情景,亦可视作三亚市行政机关为贯彻新行政诉讼法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的提前预热。

在该案中,原告陈某购买商品房后一直没有与开发商完成过户手续,但双方早在20093月便完成了付款和交付。2010年出租他人,租期三年,租期满后陈某继续入住使用。地税二局核定陈某为该房屋房产税之纳税人,陈某不服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税务二局作出的征税决定。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税务二局局长黎洁同志到庭应诉,多少让原告,甚至是法庭都有些意外。在庭审中,黎洁同志积极应诉答辩、举证质证,为法庭查明案件相关事实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在本案中,地税二局局长黎洁同志积极出庭应诉,彰显了其对法律的敬畏和践行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坚定决心,本质上一种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新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5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之所以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一是最大限度地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二是提升政府形象,密切“官民”联系;同时,能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今后,城郊法院也将积极配合市各级行政机关学习新法,助力行政机关适应当前行政诉讼新形势的要求,促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