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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新闻局与内蒙古高院共建法院工作通报会实践基地

发布日期:2015-10-16 09:34

最高法院新闻局与内蒙古高院共建法院工作通报会实践基地

925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建法院工作通报会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和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赵建平代表双方签约。签约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就《情况通报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的起草背景进行介绍说明,内蒙古高院就全区法院今年以来开展通报会情况进行介绍,并就今后开展法院工作通报会进行动员部署。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内蒙古高院签约共建法院工作通报会实践基地,主要是基于当前舆论环境变化、新闻宣传形式满足群众知情需求方面亟待丰富等问题,推出的一项司法公开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普法形式。为使实践基地取得实效,一是要深刻把握法院工作通报会的历史定位。针对当前舆情实际,开好法院工作通报会,要继承和发扬好党的优良传统,通过近距离、面对面、接地气的司法宣传方式,把法院信息直接传递到人民群众身边,把法官的正面形象树起来,把法官的辛苦不易付出告诉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法院工作,切实增强司法信息在人民群众中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要坚定地推进法院新闻发布形式的创新发展。内蒙古地域辽阔,农牧林区兼备,在内蒙古法院设立法院工作通报会实践基地,能够满足不同地区的需要,也有利于探索更多的新闻发布形式。三是积极稳妥地推动形成司法公开新经验。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提供了很多新的空间和条件,法院工作要善于利用新媒体,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形式搞好司法宣传,切实形成规模,形成效应,使法院工作通报会实践基地尽快开花结果。

据介绍,实践基地签约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对内蒙古全区法院召开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法院工作通报会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政策支持。内蒙古高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法院工作通报会,年底之前不少于120场。2016年、2017年全区法院每年召开法院工作通报会数量不少于480场,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为提高全国基层法院新闻宣传质量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