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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论证会 评估刑案速裁程序试点中期成果

发布日期:2015-10-16 09:36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论证会 评估刑案速裁程序试点中期成果

8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召开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中期评估论证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的相关部门及部分试点地方法院的负责同志,部分刑事法学领域的著名专家和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参加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了一年来人民法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工作情况。

据介绍,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一年来,各地全力推动试点工作依法有序深入开展,整体运行情况良好。18个试点城市共确定试点法院100余家,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2万余件,当庭宣判率为95%,超过90%的案件立案后10日内审结,被告人上诉率仅为2%,检察机关抗诉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率为零,审判效果和诉讼效率明显提升,试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陈光中等与会专家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从专业角度对速裁程序的改革思路、功能定位、适用条件、职权配置、审判模式、权利保障、量刑原则、实施效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评估论证,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进一步完善速裁程序制度设计和配套保障措施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黄尔梅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司法改革事项进行授权,对进一步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优化资源配置、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深化司法改革,都具有重大的示范价值和现实意义。黄尔梅指出,各位专家在这次评估论证会上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为改革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理论指引,下一步要认真研究吸纳,强化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妥善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健康开展,将试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机制,确保这项改革圆满完成。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