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治良强调:确保人民群众在司改中有更多获得感
天涯法律网讯 “您好,您提交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可以予以立案,我们将当场给您受理通知书,如果您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登陆法院的官方网站,通过受理通知书上的案件查询码,跟踪查询您的案件进度。”承办法官细致地对当事人说。
10月9日下午,人们在海南高院立案大厅,目睹一名当事人从取号、排队、导诉咨询到窗口办理、立案完毕,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通过翻阅立案相关材料,获悉立此案的是当事人代理律师车玲。承办法官小杨说,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上面这段话我已经倒背如流,能做到脱口而出。”
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信访司法化改革、建立类案参考制度和法官会议制度、出台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清单、推行诉讼诚信承诺制度……“应该说,实行司法责任制后,法官责任心加强了,院庭长走进审判庭,审判效率和质量提高了,队伍思想基本稳定,在法官员额减少28%,案件增长25%的情况下,收结案平衡,初步实现了改革目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说。
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不仅关系到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参与权,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董治良指出,要明确“司改”试点工作第一年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改”效果评判要以审判质效的提高为标准,体现在法官责任心增强,全面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据了解,为全面、真实和客观掌握司法责任制实行效果,4月中旬以来,海南高院领导班子分10个组开展调研,通过“三听三看一座谈”,即听庭审、听调解、听宣判,看立案、看合议、看执行,召开法院内外11类人员的座谈会等方式,实地了解,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从实行司法责任制以来,海南法院立案效率提高,结案绝对数增长,但部分法院结案率下降,虽有各种主客观原因,但对责任风险的顾虑致使迟疑不敢下判亦是重要原因。对此,省高院已采取措施予以矫正,要求把全面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作为“司改”效果衡量的标尺,确保司法及时、公正。
来源:天涯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