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8月5日电 (记者 朱明宇)作为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标志之一,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半年来,已受理423件各类案件,用先行先试的审判制度来破解“人情关”问题。
201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成立,受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与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谈到该巡回法庭设立的初衷时表示,考虑东北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希望以此来促进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巡回法庭正式受理和审理案件初期,日均来访民众近千人,围栏外经常排起上百人的长队,等待发放预约号牌,希望得到与法官约谈的机会,民众对这项新生的司法改革措施寄予厚望。
来访者张先生告诉记者:“我有一个股权纠纷案件,因为不服高级法院的生效判决,来巡回法庭申请再审,现在已经递交材料,在家门口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让我内心感到极大的安慰。”
事实上,第二巡回法庭的司法改革举措,为普通民众带来的不仅仅是地域上的便利,更多的是法律本身所体现出的公平正义。
具有标本意义的“第一槌”于3月10日开庭审理,这是一起由17年前的金融贷款引发、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民币的二审民事案件。经过一个上午的审理,法庭当庭裁判结案。
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法庭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两个审判程序,来产生此案的承办法官与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在法庭调查前,明确告知各方,凡是通过法院外部或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合议庭将记录在案、及时公开,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开庭全程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
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表示,当庭裁判将成为该巡回法庭的办案新常态。而且,为防止地方干扰办案,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
上述司法改革措施,从制度上破解了过去往往绕不过去的“人情关”,今后会逐渐向巡回区内的基层法院推广,将这项创新工作机制贯彻下去。未来条件成熟时,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中国还可以适当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区域和受案范围。
自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案件423件,接待来访民众两万余人次。此举标志着中国司法改革大幕正徐徐拉开,继续向纵深迈进。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