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陪增计划”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在本辖区内增选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选名额
二、增选条件
(一)增选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户籍在三亚市或长期在三亚居住;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可适当放宽为高中或中专学历条件。
6.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陪审工作。
7.须经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组织推荐,并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陪审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三、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时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审判人员享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方便。
四、增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符合增选条件的公民,且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属本市辖区的,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符合增选条件的公民,且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属本辖区的,单位或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向我院推荐。推荐时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还请填报上述表格在提供纸质版的同时,请提供电子版,连同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cjrmfy@163.com。如果会电脑操作,就填写《人民陪审员任免审批表》,将电子版表格发至cjrmfy@163.com。如需纸质文件,可到城郊法院政治处领取;如要下载陪审员相关文件,请从cjrmfy@163.com,密码为cj12345。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长住三亚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和同底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公民,需提供)。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前,逾期自误。
4.报名地点和通信地址:三亚市金鸡岭街344号bet77365政治处 邮政编码:572000 联系电话:88866956。
(二)资格审查
由我院会同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确定人选。
(三)任前公示和任命
对经审查认为适合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不影响任职的,提请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颁发任命书,任期为五年。同时,向社会公告。
附件: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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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0日